獨立董事溝通情形
獨立董事溝通情形
一、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原則
1.獨立董事與會計師至少每年一次定期會議(審計委員會),會計師就本公司財務狀況及整體運作情形及內控查核情形向獨立董事報告,並對有無重大調整分錄或法令修訂有無影響帳列情形充分溝通。
2.內部稽核主管與獨立董事至少每季一次定期會議,就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狀況及內控運作情形提出報告。
二、歷次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暨審計委員會重要決議
日期及期別 |
溝通重點 |
獨立董事的建議與結果 |
112.03.285 (112年第一次) (審計委員會) |
l 與會計師單獨溝通情形 1.會計師就111年度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查核範圍、過程、結果及關鍵查核事項進行說明,並針對查核發現進行討論。 2.會計師針對與會人員所提問題進行討論與溝通。 l 與內部稽核溝通情形 1.111年第四季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 2.111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無意見 |
112.05.12 (112年第二次) (審計委員會) |
l 與內部稽核溝通情形 1.112年第一季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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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意見 |
112.08.08 (112年第三次) (審計委員會) |
l 與內部稽核溝通情形 112年第二季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 |
無意見 |
112.11.09 (112年第四次) (審計委員會) |
l 與內部稽核溝通情形 1.112年第三季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 2.編制113年度內部稽核計劃報告。 |
無意見 |